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《2017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以优化能源结构,防治大气污染。
依据《方案》,到今年10月31日前,北京市将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的“煤改清洁能源”任务,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、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“煤改清洁能源”工作,朝阳、海淀、丰台、房山、通州、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“无煤化”。对未纳入2017年度“煤改清洁能源”计划的村庄,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。
在继续执行2013年至2016年农村地区“煤改清洁能源”和“减煤换煤”政策措施的基础上,北京市2016年取暖季和2017年取暖季增加了若干支持政策,并对以往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。
《方案》提到,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“煤改清洁能源”改造,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。
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.2万元,500户及以上的村庄补贴2.4万元,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;同时,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“煤改清洁能源”相关气价、电价补贴政策。 《方案》指出,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“煤改清洁能源”和“减煤换煤”,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,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。
其中,对育种、育秧、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“煤改清洁能源”改造,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%给予补贴,并享受一定的电价、气价补贴;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,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,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予补贴。 从补贴范围、补贴力度上看,相较于以往频频提及的“煤改电”、“煤改气”,北京市有将“煤改清洁能源”摆在更为重要位置的迹象。 据记者了解,2016年是北京大规模推进“煤改清洁能源”工作的第一年。截止到2016年11月底,北京市已完成663个村庄、22.7万户的“煤改清洁能源”任务,超额完成200个村庄,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43%,是东城、西城区过去13年改造总量的73%,刷新了北京市乃至京津冀地区“煤改清洁能源”工作的历史纪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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